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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酝酿双限房细则鼓励开发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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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限房”成为北京市有关部门目前制定房屋政策的重点照顾对象。“双限房”是指限价格、限面积的普通商品房。 8月30日,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北京市关于“双限房”的详细政策正在制定中,政府保障房被列为其中重要的内容。此外,政府部门鼓励开发商参与“双限房”建设,并将给予参与者相应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5月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双限房”被认为是对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考核目标。 •换购符合条件可以免交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指出:个人在一年内换购住房的,其所转让住房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待其一年内实际买房后,购房金额大于住房转让收入额的,可以全额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低于住房转让收入额的,可以按购房金额占转让收入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个人转让家庭自用五年以上的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该负责人表示,一些地区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到位,造成税收收入流失。一些纳税人瞒报交易价格,或者不能提供与纳税有关的房屋交易信息,使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难度较大。因此,各地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同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强调,8月1日起实行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类别房屋分别规定其原值,允许合理扣除按揭购房贷款利息和装修费用等,使得现行政策更具有操作性,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通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明确对纳税人申报收入不实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对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有关涉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住房转让收入的1%~3%比例内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增强了税收执法力度。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已要求实行“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体化”。房地产管理部门把缴纳契税作为办理产权过户的前置条件,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房地产转让的契税信息,加强其他税种管理。为此,税务总局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征收窗口,一并征收房地产交易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对于暂不具备条件设置税收征收窗口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委托契税征收部门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以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省城房地产投资增幅回落 有关资料显示,1-7月份,山西房地产投资增幅已经下移至全国第23位,在中部六省中仍居末位。 2006年,我省房地产开发投资8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4%,增幅比上年同期低25.7个百分点,比全国同期增幅低3.5个百分点,比中部六省平均增幅低13.9个百分点。数据显示,山西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同期城镇投资的比重为9.7%。比上年同期低0.3个百分点。 从数据中我们可以发现,全省各地市的房地产发展明显不平衡,增幅最高的市和负增长的市相差109.8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太原、朔州、临汾、晋城和长治5个;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忻州、阳泉、吕梁、晋中、运城和大同6市。在11个市中,增幅上升最大的是忻州市,上升38.6个百分点;增幅回落最大的是长治市,回落21.6个百分点。 •我省力保重点项目土地供给 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就土地和矿产供给制定有力措施,保障沪港招商项目和“两区”(晋西北、太行山两个革命老区)开发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据测算,要全面落实我省587个沪港招商引资项目、488个“两区”开发项目,需占用土地50万亩以上,配置煤炭、铁矿、铝土矿等大宗矿产资源近百亿吨,其中每年新增煤炭生产能力2亿吨。为此,省国土资源部门将遵照从严控制、按项目实际需要配置资源的原则,保证沪港招商项目和“两区”开发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Page] 在土地方面,首先要争取国土资源部增加用地指标,配合相关部门争取重点工程列入国家重点,占用国家指标,优先保证报批手续完备、具备供地条件的省级重点工程、“两区”开发和招商引资项目;其次要通过收回批而未占的过期土地、盘活城镇国有闲置土地、改造“城中村”和“空心村”、工厂“退城入园”、推广多层厂房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集约方式保障土地供给。 在矿产资源方面,矿业大市、矿业大县通过进一步深化资源整合、提高资源集中度来保障供给。同时,将投资5.2亿元用于102个地质找矿项目,其中76个项目对口支持“两区”开发建设。进一步完善地质找矿激励机制,健全找矿成果转化机制,力争在煤炭、铁矿、铝土矿等重要矿产勘查上取得较大突破,以提高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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