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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公司"安家"民宅惹争议 民宅商用争议何时休
          
日期:2008年08月07日
来源:山西晚报
   作者:杨洲芬

    房东收了高房租,商家省了不少钱,但其他业主权利受损

    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设在居民楼的商企需带业委会同意书。如无照经营或私改地址,市民可投诉

    “邻居将房子租给一家装潢公司,公司人员早出晚归,严重影响我们休息。而且,因进出人员较杂,物业管理不便,我们楼内经常丢东西。”近日,家住亲贤街某小区的梁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自己遇到的烦恼事。

    事实上,本报已经多次接到类似投诉,一些居民楼里不仅开着公司,还开着美容院、旅馆、瑜伽馆等等。8月6日,记者就这一现象进行采访,发现公司藏身居民楼的现象比较普遍,不少企业为减少经营成本,驻扎住宅楼。受扰居民只能暗自叫苦。

    记者调查

    民宅商用很普遍居民连喊“头疼”

    8月6日上午,记者先后走访开化寺街、大南门、坞城路、东岗路和桃园路的一些居民住宅楼,看到楼内的经营公司五花八门,有装潢公司、IT公司、家政中介服务、美容院等,甚至还有歌厅,各种人员、车辆肆意进出,吵吵嚷嚷,甚是热闹。

    大南门全顺馨城小区内一居民楼上,共有房屋90余套,其中有十多套房子租给了商家。在东岗路一高层住宅内,两百多套居民房中,有六十余户居民将房屋出租作为商用。在三墙路某公寓,多数房子由公司租用。

    在全顺馨城小区,居民霍先生一提起民宅商用,就特别头疼。他告诉记者,小区临近各大手机卖场,不少商家租这里的居民楼作为“第二卖场”,“我家隔壁就有一家经营手机的运营商。那些人的作息时间特别不规律,还经常在屋子里大吼大叫,或者猛放音乐,我们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居民王女士称,因人多杂乱,自行车就是停在楼道内,也经常丢失。而且,电梯载人量有限,上下班高峰期,不少商家运送货物时“霸占”了电梯,给居民出行造成诸多不便。

    在金地花园,居民郭女士称,她们小区六层的一户居民将房屋租给别人当仓库,房内摆满了装潢材料,有一次差点着起大火,幸亏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另外,还有居民称,改为商用的居民住宅楼永不停歇地装修改造,改水改电改结构,对整个楼来说,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笔细账

    房东坐收高租金商家省了不少钱

    日渐普遍的住房商用,让其他业主大喊不安全、太扰民。那么,作为出租方的业主,他们能从中获得多少利润呢?作为承租人的商家,他们又能得到多少好处呢?随后,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我的房子是120平方米,每个月对方公司付给我的租金是2500元,如果是个人租用,肯定不可能给我掏这么高的房租。”小陈是双塔寺街某高层住宅楼上的业主,他告诉记者,当初买房子时,就考虑要把房子租给公司。至于对其他业主的影响,他表示自己没想过,“别人都这样租。”在亲贤北街某小区,记者调查得知,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房租为1500元/月。因为获利较多,该小区的很多民宅都租给了公司。

    获利的不只是房主,还有商家。陈先生去年与朋友合资在双塔寺街一栋高层上租了套住宅楼开装潢公司。说起省钱,陈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公司占地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算,那么租用商铺和租用小区内的居民楼相比,每年他可省下10.3万元。具体如下:

    房租:临街商铺租金约12000元/月,如果按年租会有折扣,年租金约在13万元左右,普通住宅的租金是2500元/月,一年下来是3万元。二者相差10万元。

    水费:假设一个月用30吨水,商业用水价格是3.1元/吨,而居民生活用水是2.35元/吨,一年下来,二者相差270元。

    电费:假设一个月用电400度,商业用电价格是0.675元/度,居民用电是0.477元/度,一年下来,二者差950.4元。

    取暖费:取暖费按5个月收取。按去年冬天执行的暖气费标准算,商业用房暖气费是5.8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5个月的暖气费是3480元。住宅是3.6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的75%收取,5个月的费用是1620元。二者相差1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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